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赵洪祝主持;听取吕祖善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等
浙江日报记者 毛传来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天上午在杭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主持。
  会议听取了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吕祖善指出,“十一五”规划实施两年半以来,全省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部署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总体进展良好。从规划目标评估情况看,《纲要》确定的主要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均完成较好,许多指标进度快于预期,为全面实现预期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新一轮的挑战,发展进入了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对此必须积极做好应对各种挑战的充分准备。下一步关键是适应发展阶段和发展环境的变化,把浙江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经验与新时期的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方针,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协调发展,尽最大努力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民声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改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草案)》、《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两个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所作的关于《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所作的有关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徐宏俊、吴国华、刘奇、程渭山、张家盟、冯明和秘书长姚民声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列席会议。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